新京报讯(记者 张羽)4月11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》(下称《要点》),要求进一步细化农药残留标准。此外,《要点》提出,由农业农村部规划司牵头,有关司局参与,指导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真总结典型范例,启动第二批先行区评估确定工作,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,全域推进绿色发展。
制定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
《要点》明确提出,“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,确保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%以上。”同时,“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转变病虫防控方式,大力推广化学农药替代、精准高效施药、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。加快新型植保机械推广应用步伐,进一步提高农药施用效率和利用率。”
近几年,农业生产中的化肥、药物使用减量增效一直是工作重点。今年4月发布的《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18》显示,全国水稻、小麦、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平均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7.8%,农药利用率38.8%,化肥农药使用量双双实现零增长。
《要点》提到,“2019年将加大标准制定修订力度,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肥料安全性标准,制定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、兽药残留标准100项,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,制定一批绿色、优质、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。”
此前,国家计生委、农业农村部和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不断改版,在农药残留限量的种类上不断增加。如,2016年版文件中规定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,相较此前2014版本,增加了490项。到了2019年,我国将继续推进肥料与农药的残留标准细化和制定,在此前的基础上,将食品中的农药、兽药残留标准继续细化。
推进农业、畜牧业资源回收再利用
此次《要点》提到,今年将组织开展种养结合试点,其中以长江经济带等南方水网地区为重点,促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。同时,针对农业生产中各项资源回收利用作出相关要求。
首先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。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,推行“一场一策”,确保2019年底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%,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年底前达到100%。
同时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。以东北地区为重点,以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,以县为单位推广深翻还田、捡拾打捆、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,推进秸秆全量利用。
此外,2019年我国还将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。深入推进100个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,加强回收体系建设,加快全生物降解农膜、机械化捡拾机具研发和应用。
休耕退捕 保持农业可持续增长
根据《要点》,今年已实施3年轮作期的东北地区将退出试点,长江流域的水稻油菜以及黄淮海地区的玉米大豆将成为新轮作试点,以此完成耕地的轮作休耕交接。
另一方面,《要点》还对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进一步指示。今年,我国将在海河、辽河、松花江、钱塘江实施禁渔期制度,实现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的全覆盖,确保海洋伏季休渔,同时,扩大限额捕捞试点范围。
作为其中的重点水域,在2019年底以前,将完成对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,全面禁止水生生物保护区内生产性捕捞。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0个以上。同时,组织开展全国放鱼日等重大增殖放流活动,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300亿尾以上。
强化统筹推进和试验示范
《要点》提出,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。坚持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,落实《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机制,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任务,整区域整建制推进落实。
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评估确定。指导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真总结典型范例,启动第二批先行区评估确定工作,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,全域推进绿色发展。依据管理办法,对先行区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发展水平进行监测评价。推动绿色发展相关项目资金向先行区倾斜,打造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样板。